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闽教思[2021]9号文件,我院决定开展组织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各相关单应积极组织老师参与项目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以研究回答新发展阶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理论支撑。
二、申报项目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申请者(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根据《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申请者应根据《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所列题目,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申请者除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外,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申请者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近2年内由于主观原因被撤销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1.申请者应为我省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立项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本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学院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按项目限额进行推荐。
2.项目申请者须报送《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1.本项目本科高校每校限报6项,采取匿名评审方式,择优立项。
2.项目申请者须报送《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以及我省事业发展需求,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类及以上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截至2021年8月26日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院内评审,材料统一署名为“(申请者姓名)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莹,电话:0591-8721357,邮箱:693216593@qq.com。